优德88游戏_优德网上娱乐

南阳市学生资助专题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专题专栏>> 南阳市学生资助专题>> 正文内容

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08日 点击数: 字体:

  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1000元/年,初中生125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500元/年,初中生625元/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各类学校具有正式学籍,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有困难的在校生。
  2、省定营养改善计划:根据《河南省教育脱贫专项方案》(豫政办〔2016〕120号)要求,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未享受国定营养改善计划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每生每年按照800元的营养膳食标准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补助到学生或监护人的银行卡中。资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立有电子信息档案。
  (2)具有正式学籍,纳入“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管理。

南阳市教育局主办 南阳市教育网络管理中心技术维护

豫公网安备 41130302000407号  ICP备案号:豫ICP备08104692号 网站标识码 4113000029

地址:南阳市范蠡路南阳市便民服务中心 电话:0377-63136321